本溪1.76亿办公楼未批先建,市民质疑50万罚款过低引法律争议

发布时间: 2025-11-20 09:47:34

来源: 保山日报网 

  近日,辽宁省本溪市市民赵先生向华商报大风新闻反映,本溪市公安局新建的办公楼项目存在“未批先建”的违法行为,仅被当地住建部门处以50.15万元罚款,与其认为的千万级罚款标准存在巨大差距。这一事件引发公众对行政处罚合理性的广泛关注。

  未批先建:公安局办公楼动工半年后才取得许可证

  据赵先生介绍,2021年初,本溪市公安局在明山区威宁大街北侧新建办公大楼。经多方查证,该项目在未取得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,涉嫌“未批先建”。工程概况标识牌显示,项目名称为“本溪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人民警察训练基地”,建设单位为本溪市公安局,用地性质为办公用地。

  图为工程概况标识牌

  2023年1月17日,本溪市自然资源局在答复意见书中明确指出,该项目存在未取得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的违法行为,并于2023年1月13日函告本溪市住建局依法查处。值得注意的是,本溪市公安局曾出具情况说明,称该项目为市重点工程,因时间紧迫且受疫情影响提前开工,明山区住建局已于2022年4月21日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。

  行政处罚:50万元罚款引发基数争议

  根据本溪市住建部门函件,该项目于2020年11月10日取得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,2021年6月30日取得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。2024年9月,本溪市住建局立案调查后,于2025年2月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处罚决定。

  该项目于2020年11月10日取得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

 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本溪市公安局在2020年11月至2021年6月未取得许可证期间进行建设的行为违反《城乡规划法》第六十四条,按无证期间工程造价5015283元的10%处以501528.3元罚款。然而,赵先生提供的本溪市发改委批复文件显示,该项目投资概算达1.76亿元。“项目已竣工并投入使用,按总造价10%计算罚款应是千万级别,50万元处罚明显不合理。”赵先生表示。

  图为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

  官方解释:仅处罚无证期间施工行为

  面对质疑,本溪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于8月22日出具《行政处理意见书》,称因项目于2021年6月30日取得许可证,故无法按竣工工程量处罚,仅对无证期间施工行为进行处罚。经第三方评估,无证期间工程造价为5015283元,按《城乡规划法》和本溪市裁量基准处以10%上限罚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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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溪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出具的《行政处理意见书》

  赵先生援引住建部《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》指出,罚款基数应为存在违法事实的建筑物单体造价,已完成竣工结算的应以竣工结算价为准。“执法部门缩小罚款基数范围,属于对法条的曲解。”

  《意见书》中提到对其按上限10%处罚

  律师观点:罚款基数认定不符合规范

 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认为,该项目未批先建行为属于违法建设,但执法部门以无证施工阶段造价作为罚款基数,不符合住建部指导意见第十二条“罚款基数应为存在违法事实的建筑物单体造价”的规定。缩小罚款基数范围的做法缺乏法律依据,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。

  目前,赵先生已就撤销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,并在准备诉讼过程中收到执法队撤销《行政处理意见书》的函件。本溪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表示需汇报后答复,截至发稿未获进一步回应。此案暴露出的行政处罚标准争议,将持续引发公众对执法公正性的关注。

 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白仲夏 编辑 赵瑞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