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立普惠性养老金制度:缩小城乡差距的迫切需求
发布时间:
2025-11-27 19:47:45
来源: 保山日报网
近日,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蔡昉提出的普惠性养老金制度引发社会热议。他明确指出:应建立无条件、不缴费、覆盖全民的普惠性养老金制度,这一观点直指当前养老体系的核心矛盾。
四大现实矛盾催生制度变革需求1. 养老金差距呈扩大化趋势
数据显示:农民人均养老金约240元,即便按每年20元增速,5年仅增加100元;而城镇职工人均养老金达3200元,按1%涨幅计算,年增32元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涨幅更高,形成鲜明对比。这种基数效应导致:城镇养老金随基数增长自然加速,而农村养老金需年均增长50元以上才能缩小差距,这在现有财政框架下几乎不可能实现。
2. 农民收入结构限制缴费能力
新农保制度2009年才建立时,大量农村人口已超60岁,失去参保资格。与城镇职工的"视同缴费"政策相比,农民仅能获得最初几十元、现增至百余元的养老补贴。当前建议的"多缴多得"原则面临现实困境:全国60%农村家庭年收入不足3万元,难以承担高档次缴费。
3. 农村老龄化速度超越制度响应能力
农村60岁以上老人已超1.2亿且持续增长,这批为国家工业化作出贡献的群体,当前人均养老金仅能满足基本生存需求。若不能在5年内实现制度突破,大量老人将在未充分享受养老保障时离世。
4. 国际经验提供可行路径
全球已有30-40个国家建立普惠性养老金制度,包括巴西、南非等发展中国家。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,我国完全具备实施条件。当前财政补贴结构显示:农民人均获得的养老补贴远低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,若实现补贴平均化,人均养老金可提升至500元水平。
双轨制改革方案:普惠保障+多缴多得建议构建"基础普惠+补充缴费"的双层体系:
基础层:以财政补贴为基础,为60岁以上全体老人发放统一养老金,2024年测算人均约500元补充层:建立自愿参保的养老保险制度,遵循"多缴多得、长缴多得"原则,打破职业身份限制这种制度设计既保障全体老人基本生存权,又为高收入群体提供改善养老质量的通道。数据显示,我国财政养老补贴总额已具备支撑基础层建设的条件,关键在于优化补贴分配结构。当制度红利覆盖1.2亿农村老人时,不仅体现社会公平,更能释放巨大消费潜力,形成经济良性循环。
四大现实矛盾催生制度变革需求1. 养老金差距呈扩大化趋势
数据显示:农民人均养老金约240元,即便按每年20元增速,5年仅增加100元;而城镇职工人均养老金达3200元,按1%涨幅计算,年增32元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涨幅更高,形成鲜明对比。这种基数效应导致:城镇养老金随基数增长自然加速,而农村养老金需年均增长50元以上才能缩小差距,这在现有财政框架下几乎不可能实现。
2. 农民收入结构限制缴费能力
新农保制度2009年才建立时,大量农村人口已超60岁,失去参保资格。与城镇职工的"视同缴费"政策相比,农民仅能获得最初几十元、现增至百余元的养老补贴。当前建议的"多缴多得"原则面临现实困境:全国60%农村家庭年收入不足3万元,难以承担高档次缴费。
3. 农村老龄化速度超越制度响应能力
农村60岁以上老人已超1.2亿且持续增长,这批为国家工业化作出贡献的群体,当前人均养老金仅能满足基本生存需求。若不能在5年内实现制度突破,大量老人将在未充分享受养老保障时离世。
4. 国际经验提供可行路径
全球已有30-40个国家建立普惠性养老金制度,包括巴西、南非等发展中国家。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,我国完全具备实施条件。当前财政补贴结构显示:农民人均获得的养老补贴远低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,若实现补贴平均化,人均养老金可提升至500元水平。
双轨制改革方案:普惠保障+多缴多得建议构建"基础普惠+补充缴费"的双层体系:
基础层:以财政补贴为基础,为60岁以上全体老人发放统一养老金,2024年测算人均约500元补充层:建立自愿参保的养老保险制度,遵循"多缴多得、长缴多得"原则,打破职业身份限制这种制度设计既保障全体老人基本生存权,又为高收入群体提供改善养老质量的通道。数据显示,我国财政养老补贴总额已具备支撑基础层建设的条件,关键在于优化补贴分配结构。当制度红利覆盖1.2亿农村老人时,不仅体现社会公平,更能释放巨大消费潜力,形成经济良性循环。
